行贿仅50新币也难逃法网!中国与印度男子被新加坡起诉,新加坡坚守“零容忍”反腐立场
据新加坡媒体7月11日报道,近日,一名中国籍男子和一名印度籍男子因涉嫌向执法人员行贿,分别被新加坡法院正式提起刑事诉讼。尽管行贿金额分别只有50新币和100新币,金额并不高,但两人均触犯《防止贪污法》,面临严厉法律惩罚。
印度男子因贿赂逃避处罚 被控行贿罪
据新加坡贪污调查局(CPIB)通报,30岁的印度籍男子Krishnan Ramakrishnan于今年4月18日在新加坡被国家环境局(NEA)执法人员查获乱扔垃圾行为。为逃避处罚,Krishnan当场试图向两名协助执法的辅助警员行贿100新币。
执法人员拒绝接受贿赂,迅速将案件移交贪污调查局处理。Krishnan现被控一项行贿罪,若罪名成立,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10万新币,或两者并罚。
中国男子三次行贿遭拒 面临多项腐败指控
另一案件中,37岁的中国籍男子徐某因其个人代步设备(PMD)未通过安全检测,被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(LTA)依法扣押。为图取回设备并试图影响执法结果,徐某于3月24日三次分别向两名LTA官员行贿,每次金额为50新币。
执法人员坚定拒收贿赂并第一时间报警,徐某因此被控三项行贿罪,案件目前进入司法程序。
CPIB强调“零容忍”反腐态度 不论金额大小严惩不贷
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重申,新加坡对腐败行为始终采取“零容忍”态度,不论行贿金额大小,只要构成违法,必将依法追究,绝不姑息。
依据《防止贪污法》第6条,任何贪污罪成立者,最高可被判处10万新币罚款及5年有期徒刑。
CPIB同时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守法,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贿赂,共同营造廉洁、透明、公正的社会环境。
